2024年6月14日,山东省住建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鲁建发〔2024〕7号)。
- 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制度,建立完善定标机制和内控制度,落实招标人对招标评标定标过程及其结果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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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行“评定分离”的意见》(鲁建建管字〔2021〕7号)。
-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组织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探索推行“评定分离”方法。
- 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不超过3个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是否排序按照招标文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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