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关于调整优化交通建设工程
招标入围评标和定标票决抽签指引
(试行)有关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近期委属交通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实际情况, 结合省委巡视组回访意见,经研究,现对《交通建设工程招标入围评标和定标票决抽签指引(试行)》(深交〔2016〕205号)中有关细则进行如下调整优化:
一、施工招标
(一)确定入围评标投标人环节。
1.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11名时,若设置同类工程经验或采用非最低投标,则应降低同类工程经验和资质条件的设置,重新发布公告;若无同类工程经验且为最低资质要求,则再次发布公告,公告后仍不足11名的,则全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性评审环节。
2.若11≤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20,则全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性评审环节。
3.若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20,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票决确定入围定性评审的投标人。
定标委员会首先抽签确定两个数值,即定性评审长名单人数n和评标人数q,再进入后续票决程序。
数量n可根据工程的专业、技术难度、标段规模抽签确定:普通的路基桥涵和中长隧道以下隧道通过抽签取值为60或80;具有技术难度或特殊工艺的桥梁和长隧道以上隧道工程通过抽签取值为40或60;交通设施、绿化、机电照明等附属工程通过抽签取值为30或40。
定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步骤票决确定入围定性评审环节的投标人:
步骤一:淘汰投标报价偏高的投标人
当合格投标人数量>20名时,按照投标报价排序,淘汰投标报价较高的5%(四舍五入取整数),并保留不少于20名投标人。
步骤二:负面清单,淘汰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
出现负面清单行为表所列严重不良行为的投标人直接淘汰。
定标委员会在进行步骤二淘汰程序中,应按照不良记录编号顺序依次淘汰相应的投标人,并使余下投标人的数量y不少于评标人数q ,否则停止本步骤后续的淘汰程序,余下的q名投标人直接进入评标环节。
若经过步骤二后,q<余下的投标人数量(y)≤n,则停止后续步骤的淘汰程序,采用随机抽签方式从余下的投标人中确定进入评标环节的q 名投标人。
步骤三:信用履约,淘汰信用和履约差的不良信用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和省、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评价结果,淘汰具有不良信用行为表所列不良信用的投标人:
定标委员会在进行步骤三淘汰程序中,应按照顺序(不良信用行为代码)使余下投标人的数量y不少于定性评审长名单人数n,否则停止后续淘汰程序,采用随机抽签方式从余下的n名投标人中确定进入评标环节的q 名投标人。
如只需淘汰符合同一行为类别的部分投标人,定标委员会应保留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靠前的投标人进入定性评审长名单。
步骤四:鼓励社会责任,向积极在深圳纳税的投标人倾斜
定标委员会淘汰上一年度或近三年在深圳纳税少于一定规模s的单位。具体金额由定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分别用1号球、2号球、3号球代表。
1号球代表上一年度纳税100万元或前三年度纳税累计500万元。
2号球代表上一年度纳税200万元或前三年度纳税累计1000万元。
3号球代表上一年度纳税300万元或前三年度纳税累计1500万元。
定标委员会在进行步骤四淘汰程序中,若按照纳税规模s淘汰,余下投标人数量少于定性评审长名单人数n,则应按照投标人上一年度纳税额从大到小顺序予以补充,并使余下投标人的数量等于定性评审长名单人数n ,并直接进入步骤六。
如选择递补投标人进入定性评审长名单人数n,出现2名以上投标人同类纳税额相同时,定标委员会应选择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靠前的投标人递补进入定性评审长名单。
步骤五:淘汰商务评分得分的较低的单位
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淘汰商务标得分较低的单位至n名投标人。具体算法如下:
计算余下投标人投标报价x的算术平均值a1(去掉3%最高报价和2%最低报价(四舍五入取整数,最少1个)后计算平均值),并从“-1%、-2%、-3%”3个数值中随机抽取平均值的修正下浮率b,并按照抽签确定的修正下浮率计算作为最合理报价c1(c1= a1×(1 b)),再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x响应最合理报价的程度计算商务标评分f1:
当x≥c1时,f1=100×(1-|x- c1|/c1);
当x< c1时,f1=100×(1-0.5×|x- c1|/c1)。
其中,x为投标人报价,a1为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b为修正下浮率(从“-1%、-2%、-3%”3个数值中随机抽取),c1为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最合理报价。
步骤六:正面清单,向良好信用记录的参建单位倾斜
一定时期内承包的深圳市范围内道路(含城市道路和公路)或水运工程获得过相应奖项,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步骤五最合理报价c1的投标单位,不再进入后续步骤淘汰,直接成为定性评审候选人或进入定性评审长名单。
定标委员会在进行步骤六时,确定进入定性评审长名单的获奖单位后,按如下办法替换进行替换:
如未经过步骤五淘汰,则替换步骤四保留的纳税额较少的未获得过奖励的单位;
如经过了步骤五淘汰,则替换步骤五保留的商务得分靠后的未获得过奖励的单位。
步骤七: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委或招标人认为应该予以淘汰或奖励的单位(相关事宜必须书面申请,并经委监督小组和审查小组审议通过)。
步骤八:抽签确定进入评标环节的候选投标人
定标委员会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余下的投标人中确定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如经过步骤六确认有j名投标人符合条件直接成为定性评审候选人,则抽取q-j名投标人;如经过步骤六无投标人能直接成为定性评审候选人,则抽取q名投标人。
抽签规则如下:
通过上述步骤淘汰后的剩余投标人,按照其在交易网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依次以1、2……y排列抽签序号,定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签方式从中抽取所需数量的投标人并票决进入评标环节。
(二)招标人定标环节。
定标方法主要采用直接票决抽签法、商务定性评审票决抽签法和综合定性评审票决抽签法。
1.直接票决抽签法
定标委员会在进行票决投标人入围环节时,应按前述报价、负面清单、信用履约、社会责任、商务评分等淘汰步骤依次淘汰相应的投标人。若淘汰步骤全部完成后,余下投标人数量大于q,则抽签确定q名投标人进入定标环节。若淘汰过程中出现余下投标人数量等于q,则即时停止后续淘汰程序,余下的q名投标人进入定标环节。
定标时,由招标人从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直接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2.商务定性评审票决抽签法
进入定性评审环节的投标人经专家定性评审后,按如下要求进行后续票决抽签定标。
(1)若专家定性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则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2)若专家定性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数量等于3,则直接随即抽签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3)若专家定性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4,但小于7,则定标委员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票决淘汰报价最高的1名标人,然后从余下的投标人中随机抽签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4)若专家定性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大于7,则定标委员会首先淘汰有负面清单记录表中所列行为类别的投标人至不少于7,再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淘汰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1名标人,然后计算余下投标人投标报价x的算术平均值a2,并从“-1%、-2%、-3%”3个数值中随机抽取平均值的修正下浮率b,并按照抽签确定的修正下浮率计算作为最合理报价c2( c2= a2×(1 b)),再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x响应最合理报价的程度计算商务标评分f2:
当x≥c2时,f2=100×(1-|x- c2|/c2);
当x< c2时,f2=100×(1-0.5×|x- c2|/c2)。
其中,x为投标人报价,a2为定标环节余下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b为修正下浮率(从“-1%、-2%、-3%”3个数值中随机抽取),c2为定标环节投标人最合理报价。
定标委员会按照商务分的高低,票决5名投标人,通过随机抽签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如投标人商务分得分相同(计算至小数点后四位),定标委员会应选择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靠前的投标人进入抽签环节。
3.综合定性评审票决抽签法
进入定性评审环节的投标人经专家定性评审后,按如下要求进行后续票决抽签定标。
(1)若专家定性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则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2)若专家定性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数量等于3,则直接随机抽签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3)若专家定性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4,但小于等于7,则定标委员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票决淘汰报价最高的1名标人,然后从余下的投标人中随机抽签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4)若专家定性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大于7,则定标委员会首先淘汰有负面清单记录表中所列不良记录的投标人至不少于7,再在余下的投标人中,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淘汰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1名标人,并分别计算余下投标人的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以及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然后按照综合评分票决5名投标人抽签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如投标人综合评分得分相同(计算至小数点后四位),定标委员会应选择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靠前的投标人进入抽签环节。
二、工程服务类招标
对深府〔2015〕73号文规定单项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下的工程服务招标,除勘察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项目招标可采用直接抽签法招标外,其他工程服务招标金额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工程服务项目可采用直接票决法定标;招标金额50万元及以上且小于200万元的技术服务类项目可采用票决抽签法定标。
资审合格投标人数量≤20名时,所有合格投标人直接进入定标环节。资审合格投标人数量>20名时,定标委员会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确定q名投标人进入定标环节。
定标委员会定标时,参考施工招标的定标流程,先淘汰有“负面清单和不良履约”记录的投标人,然后从余下的合格投标人中直接票决出中标候选人,或票决出3名投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已预选招标了预选企业的,各单位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从预选企业中确定具体项目的中标人。
以上未提及的条款暂不作修改,并按照深交〔2016〕205号相应条款继续执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秘书处 2016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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