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考试时间
各省人事考试网: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点击查看
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序号 | 考试名称 | 考试日期 | ||
1 |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 3月13日 | ||
2 | 咨询工程师(投资) | 4月10日、11日 | ||
3 | 卫生(初级、中级) | 4月10日、11日、17日、18日 | ||
4 | 护士执业资格 | 4月24日、25日、26日 | ||
5 | 会计(高级) | 5月15日 | ||
6 |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 5月15日、16日 | ||
7 | 监理工程师 | |||
8 | 会计(初级) | 5月15日、16日、17日、18日、19日,5月22日、23日 | ||
9 | 注册建筑师 | 一级 | 5月15日、16日、22日、23日 | |
二级 | 5月15日、16日 | |||
10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5月29日、30日 | ||
11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 |||
12 |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 |||
13 |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 5月30日 | ||
14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 6月5日、6日 | ||
15 | 经济(高级) | 6月19日 | ||
16 |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 6月19日、20日 | ||
17 | 注册计量师(一级、二级) | |||
18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
19 |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 | 8月27日、28日、29日 | ||
20 | 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 | 8月28日 | ||
21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 9月4日、5日 | ||
22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
23 |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 | |||
24 | 会计(中级) | 9月4日、5日、6日 | ||
25 | 一级建造师 | 9月11日、12日 | ||
26 | 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 | |||
27 | 资产评估师 | 9月19日、20日 | ||
28 | 执业兽医 | 9月25日 | ||
29 |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 |||
30 | 出版(初级、中级) | 10月10日 | ||
31 | 审计(初级、中级、高级) | |||
32 | 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 | 10月17日 | ||
33 | 通信(初级、中级) | |||
34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 10月16日、17日 | ||
35 |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 | |||
36 | 拍卖师(纸笔作答) | 10月16日、17日 | ||
37 | 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 10月17日 | ||
38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岩土 | 10月23日、24日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 | ||||
道路工程 | ||||
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 |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一级 | |||
二级 | 10月24日 | |||
39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10月23日、24日 | ||
40 |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 |||
41 |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 |||
42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 |||
43 |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 |||
44 |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 | |||
45 | 经济(初级、中级) | 10月30日、31日 | ||
46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
47 | 注册验船师 | 10月30日、31日 | ||
48 | 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 | |||
49 | 导游资格 | 11月6日 | ||
50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11月6日、7日 | ||
51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 |||
52 | 专利代理师 | |||
53 | 税务师 | 11月13日、14日 | ||
54 | 房地产估价师 | |||
55 |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 |||
56 | 拍卖师(实际操作) | 11月20日、21日 |
(注:标注*的职业资格考试名称以修订后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原文链接:
- 定了,2023年二建考试时间出炉!附报考指南…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丨自2022年起实施
-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2021年最新)
- 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2022年最新)
-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2022年最新)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2020年最新)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2021年最新)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2019年最新)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考试报考条件(2021年最新)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报考条件(2021年最新)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考试报考条件(2021年最新)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报考条件(2021年最新)
- 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2021年最新)
- 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2021年最新)
-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2022年最新)
-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2022年最新)
-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2022年最新)
-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2022年最新)
-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2021年最新)
目录
一、一级建造师考务
二、二级建造师考务
三、监理工程师考务
四、一级造价工程师考务
五、二级造价工程师考务
一、一级建造师
考试资料合集:点击下载
1、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见第一条
考试科目(以2020年安徽省为例)
报名时间:待定
考试信息:各省市考试报名时间及通知参见各省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符合人发〔2002〕111号文件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他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增报专业的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成绩合格证明。
二、二级建造师
考试资料合集:点击下载
考试科目(以2020年安徽省为例)
因疫情原因,2020年考试时间较乱,希望2021年能回复正常
2、报名时间、报考网址
报名时间,各省待定!
报名网址:各省人事考试网。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该证书为主证,可单独注册使用);
报考级别为“相应专业”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需配合主证使用,不能单独注册)。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的;
2.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的;
3.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0年的;
4.取得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
建筑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培养的学员具有土木工程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其在校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
(二)“免1科”报考条件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原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符合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如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三)“相应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增项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三、监理工程师考务
考试资料合集:点击下载
1、考试科目及时间
见第一条
2、报考网址
考试信息:各省市考试报名时间及通知参见各省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3、报考条件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设“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3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3个专业,每个专业设若干科目(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别对应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有效期内的合格科目,其成绩按照新管理办法执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人员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免2科人员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一级造价工程师
考试资料合集:点击下载
1、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见第一条
考试科目:
2、报考网址
考试信息:各省市考试报名时间及通知参见各省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3、报考条件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二级造价工程师
01、考试科目及时间
以2020年安徽省为例
02、报考条件
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首次通过所选专业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该证书为主证,可单独注册使用);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需配合主证使用,不能单独注册)。
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级别、专业,避免因个人选择报考级别、专业错误导致考试通过后无法注册。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1科”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免1科”考试的考生,除具备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考另一个专业,参加“增报专业”考试。
[mark_c]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考试时间、报考条件、报名网址[/mark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