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中山黄圃广东宝河建设有限公司“5·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5月1日下午,广东xx建设有限公司杂工吴某林在黄圃镇创志工业城“三旧”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工地10号厂房8楼清理地面上的水泥。15时45分左右,施工升降机起重司机邓某艳操作升降机到8楼接吴某林。吴某林先把斗车推进升降机内,然后站在升降机与楼层之间的连接平台上,右手抓住左边升降机的门框,从升降机与脚手架之间的缝隙中间探身向楼下看,因手滑没抓稳,从缝隙中掉落1楼地面。邓某艳见状立刻打电话给班组长张某全,现场工友立刻打电话通知120及110,医护人员到场后对吴某林进行抢救,吴某林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2.吴某林从人货梯与出料平台脚手架之间间隙侧身外探,不慎从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过大的间隙中高空坠落。
经调查认定,广东xx建设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是事故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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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4月到岗出勤率分别为77%、66%,未按规定落实到岗履职。 -
未能落实带班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能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部位未及时制止或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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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溶、叶某镇未落实在岗履职,无正当理由不在施工现场; -
韩某未落实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对现场检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时排查及消除事故隐患。